財神寶典線上求籤韓劇娛樂新聞購物頭獎商店網路電視台精彩圖片影片視頻討論區即時新聞首頁

   登入】 or 【 會員註冊 結帳 我的∼購物車   
熱門影片精選 一周內熱門排行 二周內熱門排行 三周內熱門排行 一月內熱門排行
熱門圖片精選 一周內熱門排行 二周內熱門排行 三周內熱門排行 一月內熱門排行
發表人:時事專欄 《IP:111********* 》 人氣指數:2547
中市住宅區飲酒店 將勒令停業
發表時間:2011/3/10 上午 07:29:37
中市住宅區飲酒店 將勒令停業

原用途是住宅或飲料店 要恢復
內政部明白指示「住宅區不得設立飲酒店」,但台中市目前有一百廿七家飲酒店就設在住宅區,對此,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淇表示,市府將遵照中央規定,逐步處分業者,包括勒令停業、限期改善,即建物須恢復原狀,原用途是住宅或飲料店,就要恢復本來面目。

市府將對住宅區的飲酒店勒令停業,PUB及夜店業者表示無奈,吳姓業者說,台中市的商業區約僅佔十%,原本就不多,有些更是位在大樓內,要單純的客人跑到高樓層且出入複雜的區塊喝酒,接受度不高,才會退而求其次,找住宅區的一樓或地下室開店,胡志強上任後,市府已不核發這類牌照,才會以飲料店申請營業。

業者:說清楚 不要動輒斷生計

未料每次發生治安或公安事件,業者立即被波及成為箭靶,去年翁案發生後,市府也曾加強稽查,華美街一帶的店家,起碼都收到六萬元起跳的罰單,此次阿拉PUB大火,又要將所有責任推給業者勒令停業,實在是業者的悲哀。

陳姓業者認為,若有正常管道可以申請飲酒店,就算成本高租金高,業者也願意,怎麼先前在住宅區可以開飲酒店,如今又不行,市府應該說清楚,講明白,不要動輒勒令停業斷了業者生計。

對於ALA PUB因設在住宅區,而引發住宅區能否設置飲酒店的問題,地方和中央有不同認知。

蕭家淇說,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規定「住宅區不得設立酒吧」,但ALA PUB是「飲酒店」,與「酒吧」不同。而住宅區能否設立飲酒店?市府在九十八年四月發函請示內政部,內政部五月回函解釋「住宅區第一層、第二層及地下一層得經營飲食店,惟其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三百平方公尺,飲酒店業其使用性質宜否由貴府認定與飲食店相當,請依上開規定本於權責依法核處」;只是如今內政部長既已口頭說明,住宅區不能設立飲酒店,當然以中央解釋為準。自由時報0309

http://www.taiwandaily.net/gp2.aspx?_p=kSF1c9zU9HTgKIK14ou5feVAzD1vu6Wq

《新的討論區》
新的留言板如下:

https://baibai.com.tw/community/

感謝!

我要回應

生活行動小博士
我要回應